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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山东大学 “山大杯”排球竞赛规程(济南)
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27日 11:48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[]

 

一、主办单位

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山东大学团委 山东大学学生会

三、参赛单位

山东大学各学院
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
201949日开始

比赛共分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班级赛(由各学院自行组织);第二阶段分为初赛和决赛,初赛在济南各校区举行,决赛在中心校区排球场。第三阶段为总决赛,名额分配:济南前四名,青岛和威海各前两名,比赛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五、参赛办法:

1.参赛资格: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(含研究生),研究生可联合组队,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。

2.报名:每院限报男、女各两队,每队限报运动员12,领队、教练各1人。

3.比赛时需带学生证(其他证件无效),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,无证或人证不符者,不得参加比赛,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,即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,通报批评。

六、比赛赛制:

1.竞赛采用小组赛单循环竞赛方式(五局三胜)。决赛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制。

2.在单循环赛中,3:03:1胜队一场得3分,负队得0分。3:2胜队得2分,负队得1分。弃权取消比赛比赛资格。按照积分进行排名,积分多者列前。若两个队或者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,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:A(胜局总数)/B(负局总数)=C值,C值高者列前。若C值相等,X(得分总数)/Y(总失分数)=Z值,Z值高者列前。

3.比赛规则:场上参赛的六名队员中,每个队伍允许报一个自由人,采用每球得分,五局三胜制,每局25分,决胜局15分。比赛无技术暂停,每队每局有两次自由暂停,暂停时间为30秒。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,以通知为准。除以上条款外其他均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
七、奖励办法:

成绩计入2019年群众体育团体总成绩

八、其他:

1.请于201933117:00时前,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报名单发送至竞赛处(电子信箱:zhuxd@sdu.edu.cn),将纸质版报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并请院、部书记签字后,于领队会时交予竞赛处,不发电子版或不交纸质版的不予编排。

比赛裁判长:谷弘波,13969035709

注:报名表格必须按照统一表格格式执行否则不予受理

2.领队会定于20194316:00在中心校区体育学院会议室(中心校区体育馆109房间)召开,请按时出席。

九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.3.1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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